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07-2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借款合同》等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长期贷款的议案》(详见2007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日前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分别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外汇借款合同》(下称《外汇借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合同》(适应于四架AS332L1型直升机以及两架EC155B1型直升机)和《保险权益转让合同》(四架AS332L1型直升机以及两架EC155B1型直升机的)。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总金额为7.3亿元港币或等值美元,并按合同规定提取第一笔贷款共计48,000万港元。相关的资产抵押手续尚未办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外汇借款合同》;
2、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合同》;
3、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保险权益转让合同》。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