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3 人。
业务信息(经审计):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40,949.97 万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 25,998.46 万元,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707.60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收费总额 208.00 万元,2023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761.30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2 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3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 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农、林、牧、渔业。2023 年度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
(2021 年至2023 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取得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鹏盛事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项目 姓名
师资格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务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的时间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胡春平 2015 年 2015 年 2023 年 2020 年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燕 2022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 欧阳春竹 2003 年 2009 年 2018 年 2023 年 4 份
2.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述项目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胡春平 - - - -
2 黄燕 - - - -
3 欧阳春竹 - - - -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胡春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阳春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鹏盛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单位。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