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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0 深市 天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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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关于变更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施工及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明,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拟 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5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情况综合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8.2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22 年起,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
至目前,天职国际已连续服务 2 年。2023 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