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现金股利: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7,785,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现金股利计239,557,107.00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2)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股转增2股。转股后,公司股本从目前的1,197,785,535股,增至1,437,342,642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7,785,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97,785,53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37,342,642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6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
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26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0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243,47435.42% 84,848,695 84,848,695 509,092,16935.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73,542,06164.58% 154,708,412 154,708,412 928,250,47364.58%
三、股份总数 1,197,785,535100.00% 239,557,107 239,557,1071,437,342,642100.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437,342,64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186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咨询联系人:陆炜弘俞小洛
咨询电话:0755-82992565 0755-82990927
传真电话:0755-8399000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