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由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合作协议为总体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合作协议为三方开展合作的总体性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概述
为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025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甲方)与中机寰宇认证检
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乙方)、深圳低空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空产服公司”,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各方将共同致力于在航空地面服务设备、低空飞行器等检验检测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协议方基本情况
1.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志坚
注册资本:22,608.5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中机认检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深圳低空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坚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卫星通信服务;气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民用机场运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
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写字楼 C 栋 1003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低空产服公司是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机认检、低空产服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签署。
(三)协议标的、期限、金额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或活动均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有效期 3 年。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同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智能无人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多领域的全面合作,并尽最大可能为三方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且承诺为合作对方及其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个性化的服务。三方合作领域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一)创建高端检测验证平台
以粤港澳大湾区智能无人装备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打造智能航空地面设备综合应用测试基地,逐步建立软件芯片、智能无人装备等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构建低空飞行器适航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助力深圳加快低空经济中心建设。
(二)创建高端技术创新中心
搭建高效的产学研交流服务平台,支撑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围绕智能航空地面设备及低空飞行器的核心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智能装备评估、评价体系,为样机制造和批量生产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三)打造民航智能网联典型应用场景
为民航业提供机场智能网联测试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专业的技术应用、操作规程培
训及质量体系建设等技术服务,形成智能航空地面设备及低空飞行器典型应用场景。
(四)合作模式
三方通过深化交流与合作,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研究成立合资公司。甲乙丙三方共同为打造高端检测验证平台、高端技术创新中心、民航智能网联典型应用场景提供资源支持,其中甲方牵头搭建智慧机场和民航设备检测业务的真实场景,提供智能民航地面设备场内运营解决方案;乙方牵头智能民航地面设备的检测技术研究及业务资质获取,统筹总体技术方案制定、适航审定相关标准编制;丙方牵头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沟通渠道,推动获取低空飞行器适航审定部门认可。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在智慧机场和低空经济等新兴业务领域继续拓展、深入布局,尤其是在智能航空地面设备和低空飞行器为核心的技术服务创新方面,以各方优势资源为依托,打造民航智能网联典型应用场景和低空经济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孵化高地,拓宽公司的潜在业绩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机认检和低空产服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