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15:30 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
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陈繁华、董事刘锋、
张岩、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林小龙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张岩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董事徐燕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刘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2 人、高管 5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 司 2022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刊 登 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82,499,279.83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5,801,357,344.21 元,减去分
配 2021 年度股利 61,523,085.2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4,557,334,979.11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2 年度外部审计监督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开展了信息化项目专项审计、业务外包专项审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公司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2013 年,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维”)以现金及其持有的深圳雅仕城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城铁”)55%的股权作价出资(作价 829,677.77元),与公司合资成立深圳机场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雅仕维”),本公司持有机场雅仕维 51%股权。机场雅仕维持有雅仕城铁 55%股权,上海雅仕维持有雅仕城铁45%股权。
雅仕城铁主营深圳地铁 3 号线广告媒体承包业务,该业务经营许可期限自 201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机场雅仕维自持有雅仕城铁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获得投资收益 1,367.74 万元。
目前,雅仕城铁经营的深圳地铁 3 号线广告业务经营许可期限已到期,主营业务已中断,雅士城铁资不抵债。为避免经营风险,机场雅仕维拟将其持有雅仕城铁 55%的股权采取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转让。经审计评估,雅仕城铁 55%股东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1,762.93 万元。股权转让底价以审计评估价与原始作价孰
高原则,转让底价为原始作价金额即人民币 829,677.77 元。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