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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深圳机场: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15:00 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林小龙、董事谢友松、陈繁华、徐燕、张岩、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3 人、高管 5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0 年度共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072,432.05 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20 年度
共实现净利润 160,927,156.2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5,889,156,911.45 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 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 16,092,715.62 元,减去分配
2019 年度股利 164,061,560.7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5,869,929,791.32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公司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2020 年度外部审计监督
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与深 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 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停机坪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签订二号国际货站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参股企业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在国际货站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条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没有董事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签订 T3 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T3 航站楼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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