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
29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长罗育德、董事陈敏生、陈繁华、张立轩和独
立董事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陈金祖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陈敏生董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徐燕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陈繁华董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黄亚英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赵波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2人、高管2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
527,733,905.98元,净利润411,720,976.21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1,172,097.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66,507,589.44元,减去
分配 2016 年度股利 171,019,903.35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66,036,564.68元。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
1月31日,资产交割日之前本公司(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29,022,019.34元,本公司
(合并)可分配利润为1,263,846,049.92元。
本公司2008年2月21日公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约定:公司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8年1月29日完成股权登记。为此,公司提请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除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股法人配售股份外)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1元(含
税)分配利润。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50,560,000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分
配现金股利198,023,045.99元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2008年1月31日)
之前的本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340,667.98元,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
为400,164,698.56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分红数据为准。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1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罗育德、陈金祖、陈敏生回避表决;以6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 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人民币伍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为保障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和
卫星厅建设等扩建工程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资金,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叁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
上述协议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开具银行保函、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扩建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等。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 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人民币捌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为保障T3航站楼适应性改造和
卫星厅建设等扩建工程资金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资金,公司拟与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总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期限叁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公司原与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的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于2018年3月29日到期。
上述协议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为人民币伍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及人民币叁亿元银行保函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可转换为银行保函额度,银行保函额度不可转换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 关于《公司2017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重大风险识别及评估工作有序展开,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全年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六、七、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