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3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533,905,43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1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7,837,0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4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6,068,40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1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6,068,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6,068,40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 0.7144%。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591,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 224,906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54,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72%;
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32%;弃权224,906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司 2022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
司的总股本 224,916.17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22 年度不送股。2.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821,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 83,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 0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84,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80%;
反对 83,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0%;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591,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 224,906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54,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72%;
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32%;弃权224,906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591,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 224,906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54,6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2%;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2%;弃权 224,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591,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5%;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 224,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54,6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2%;反对 88,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2%;弃权 224,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815,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 89,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78,5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06%;反对 89,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预算》《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何谦、欧阳斯曼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