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0月 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2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原股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6,961,747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84,872,343.42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1,850.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2,620,492.6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年 8月 19日,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9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深
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4,872,343.42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222,056.1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92,866,441.00
其中: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992,866,441.00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4,100,208.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3,884,054.52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具体募集资
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类型 截止日
人民币余额
中信银行深圳分 8110301012800541364 1,184,263,494.87 募集资金专户 63,855,432.56
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 44301560045433740000 募集资金专户 27,396.98
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714902529210806 募集资金专户 1,224.98
限公司黄石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 44301560045785080000 募集资金专户 -
圳市分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 8110301112400647823 结构性存款专 200,000,000.00
行 户
合计 1,184,263,494.87 263,884,054.52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18,487.23万元,截至2022年 10月 31日止,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9,508.85万元(含发行费 222.2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83.98%,滚存的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净额 7,410.02 万元,资金结余26,388.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扩大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调整用途是公司基于广东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将原计划投入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03,508.3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的 87.52%,用途调整为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后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资本性支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公司已经公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总额和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入募
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投资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 1,565,605.00 105,000.00 104,641.85 85,503.37 19,138.48 注 1
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入募
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投资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段改扩建项目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
60,162.00 15,000.00 13,620.20 13,783.27 -163.07 注 2
11-13#和 23#泊位项目
合计 1,625,767.00 120,000.00 118,262.05 99,286.64 18,975.41
注 1: 2021 年 11月 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出具交公路函
(2021)60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 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经组织咨询审查,批复如下:变更后,项目概算 总金额调整为 1,565,605.00 万元;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差 异主要系该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
注 2: 黄石新港二期工程 11-13#和 23#泊位项目投资差异主要系使用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工程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石新港二期工程 11-13#和 23#泊位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共计 60,156,349.41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41873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公司并履行
了相应的公告程序。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 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
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0,000.00万元。
(四)节余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
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结构性存款专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