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72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6,961,747 股,配股价格 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4,872,343.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 民 币 2,251,850.7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82,620,492.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7-92号)。
截至 2022 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84,872,343.42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222,056.1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85,602,765.15
其中: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985,602,765.15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3,556,075.9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0,603,598.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下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2 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800541364 活期 60,582,917.70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433740000 活期 19,456.30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785080000 活期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714902529210806 活期 1,224.10
合计 60,603,598.10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结构性存款,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专用结算账户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 预计年化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主体 收益率
深圳市
兴业银行 企业金融人民
盐田港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 币结构性存款 12,000.00 2022/4/25 2022/7/26 1.50%-3.51%
股份有 收益型
公司 产品
限公司
深圳市
中信银行 共赢智信汇率挂
盐田港 保本浮动
股份有限 钩人民币结构性 8,000.00 2022/4/20 2022/7/20 1.60%-3.50%
股份有 收益型
公司 存款 09330 期
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156,349.41 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报告,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41873 号)。
2021 年公司已经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60,156,349.41 元。其中:2021 年 1 月 4 日已
经完成已支付发行费用 1,613,207.56 元的置换;2021 年 2 月 9日
完成募投项目黄石新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 11-13#、23#泊位项目 58,543,141.85 元的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月 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亿元(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结构性存款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调整用途是公司基于广东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将原计划投入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03,508.34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
费)的 87.52%,用途调整为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规
模扩大后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资本性支出。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 2022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