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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8 深市 盐 田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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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规模扩大后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盐田港: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规模扩大后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1-1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规模扩大后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72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向原股东配售 306,961,747 股人民币
普通股,配股价格 3.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84,872,343.4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2,620,492.6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配股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核验,并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8 月 19 日的新增资本实收情况出
具了天健验[2020]7-9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 2020 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计划投资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如下:

                                                  募集资金计划  实际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金额(元)

                                                  投资额(元)    净额(元)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

    1                            2,875,574,000.00  1,050,000,000.00  1,046,418,492.69

                建项目

        黄石新港二期工程 11-13#

    2        和 23#泊位项目        601,620,000.00  150,000,000.00  136,202,000.00


    二、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调整前原募集资金用途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将 10.5 亿元募集资金投入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惠
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全部用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资本性支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向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335,082.00元。

    (二)调整原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2021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粤发改基础函【2021】1372
号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和投资规模的批复》,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研究,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批复的 29.20 亿元调整为 158.59 亿元。本次调整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基于上述变化,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各项资本性支出的使用上限均大幅提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 10.35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后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资本性支出。

    (三)拟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1、基本情况

    调整建设和投资规模后的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不变;建设内容及规模:地面层路线起于惠州和深圳交界处坑塘径(接惠盐高速公路惠州段),沿既有惠盐高速公路加宽扩建,经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地、富地岗、金钱坳、龙岗、龙城,
终于原荷坳收费站附近(与机荷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 20.33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双向 8 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新增立体层(金钱坳至荷坳段)起点位于金钱坳立交,以双侧单层桥形式向西沿惠盐高速两侧布设,终点位于荷坳立交处(与机荷高速以隧道方式相接),路线全长约 10.96 公里,采用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双向 8 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最终实现“地面层 8 车道+立体层 8 车道”
的立体复合通道模式。具体项目建设以最终审批为准。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批复的 29.20亿元调整为 158.59 亿元,具体项目支出以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将深圳市作为国家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明确指出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完善城市群快速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作为广东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于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立体互联,以及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交通网有重要的作用。

    深中通道建成后,大量的过境及对外交通将汇集至机荷-惠盐高速,但受沿线土地开发强度高、城市规划组团密集、一级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设施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无法满足另址新建或平面扩建的要求,需要提出新的集约空间利用的解决方案来实现高速公路的大通道功能以及城市内部交通集散和转换功能融合。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满足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将机荷-惠盐通道采用复合立体改扩建方式打造成全国高速改扩建的示范工程。

    3、项目效益分析

    随着深中通道即将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经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深化内地和港澳交流合作,对港澳参与国家发展战略,提升竞争力,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畅通湾区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项目作为广东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本次调整部分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调整用途是公司基于广东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由 29.20 亿元调整为 158.59 亿元,由原设计地面 8 车道扩建为“8+8”复合立体高速公路,公司据此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更好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及项目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趋势,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政策环境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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