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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12,68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76%。具体情况如下:
1,312,667,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5866%;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4,23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182%。(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
194,2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股。2、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19年度预算》全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熊洁、黄亮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