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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海王生物: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因在境内上市公司已任职独立董事超过三家,公司于近日收到章卫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章卫东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章卫东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章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章卫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局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章卫东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章卫东先生将仍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章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局对章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局做出的贡献
表示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张巍松先生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巍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巍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巍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张巍松先生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巍松先生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张巍松先生简历

    张巍松,男,1973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律师。2010年至2023年11月在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3年11月至今在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张巍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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