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董事局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375.62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拟):吴亮,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雷兵,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与上期持平。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2023年度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2个年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