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致同审字(2020)第 441ZA7679号】,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40,961,388.2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78,217,871.10 元,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48,371,452.24 元。
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因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未进行实际业务经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分红。2019 年度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上升,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障子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 2019 年度未要求主要子公司向母公司进
行分红。母公司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影响导致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
润为负,不符合2019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