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762,583,25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人民币0.2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分配现金
股利总额约为人民币55,251,665.14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2,762,583,257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62,583,25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具体税项缴纳标准等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7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5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在本次权益分派前其最低减持价格为3.01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其最低减持价格将由3.01元/股调整为2.9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等将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谢德胜
咨询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电话:0755-2696899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