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同意按照《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申请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授予限制性股票2,19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85万股,约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4.99%;预留110万股,约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5.01%。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6.22元的50%确定。
预留股份授予价格为董事局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5、解锁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2016年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 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1亿元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预留解锁期 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3亿元
第二个预留解锁期 公司2016年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第三个预留解锁期 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1亿元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预留解锁期 公司2016年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第二个预留解锁期 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1亿元
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年度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或者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6、激励计划的解锁期
本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①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期 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期 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三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期 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②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期 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解锁期 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6)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7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年6月13日。
2、授予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2元/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4人,授予2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0%。分配明细如下: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275 0.10%
4、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
5、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