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
并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 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 特信”
3、股票代码:00007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公司股票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陈传荣等 4 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 100%股权。同日,公司与特发东智 3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
润补偿协议》,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
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14,298 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5,860 万元。2015 年 11
月 4 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 2015 年11 月 30 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
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规范要求,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2021 年,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特发东智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认真梳理,对特发东智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特发东智在收购前实施了负债延迟入账、少计负债等行为,导致特发东智并购日的净资产多计以及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之未分配利润、应付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 栋 18 楼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