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4-1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六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特发信息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482,091.07 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净利润为 53,576,144.79 元,合并报表年未可供分配利润为-441,440,629.37元,母公司年未可供分配利润为 851,925,046.93 元。
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积极扩展新基建、数字经济业务的需求,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