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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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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 3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特发信息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272,792.18 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净利润为-1,514,124.33 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3,912,332.84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03,706,516.62 元。

  鉴于 2022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积极扩展新基建、数字经济业务的需求,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安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规定,公司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预案无异议,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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