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1-0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和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公司参与项目公示中标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和《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采购人鹏城实验室签订了《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联合体签约合同含税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281,750 万元(最终总金额以深圳市发改委和财政局批复为准)。
近日,公司与深智城签署了《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供货份额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从项目合同共取得 249,7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签署对方
名称: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H651Q
法定代表人:余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7 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网络与通信、信息处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及相关数据的技术开发、应用(不含限制项目)、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转让、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大数据应用及数据资产化等数据计算与信息技术规划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技术开发;交通规划设计研究(含专项调查);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与设计审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智能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营;城市设计;区域和城市规划咨询;城市规划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平面设计、图文设计;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和新兴产业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智慧国资管理平台开发与运营;城市数据运营管理与应用开发;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询与产业投资并购;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在联合体投标协议和项目合同的基础上,因需要明确甲乙双方的份额而签订本协议。
硬件部分从项目合同买方得 232,010 万元,甲方得 199,967 万元,乙方得
32,043 万元。
软件部分从项目合同买方得 49,740 万元,甲方得 49,740 万元,乙方得 0
万元。
以上甲方和乙方合计取得的软件和硬件的金额如超过深圳市发改委概算批复金额,以深圳市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双方另行签订不高于深圳市发改委批复金额的确认补充协议;如低于深圳市发改委概算批复金额,则以上述金额为准支付。
三、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补充协议的签署,促使中标联合体各方在该项目合同的份额得以确认。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效履行,将对公司今年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目前中标项目已实施。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积累“新基建”工程建设经验,提升公司在“新基建”项目建设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3、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供货份额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