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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特发信息: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0-8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已生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收益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2、本项目为由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项目,联合体已与买方签署本项目合同,但组成联合体双方尚未就具体份额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最终占有份额尚未确定。

  3、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
项目公示中标结果的公告》和《关于公司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认为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中标人,联合体中标金额为 2,817,500,000元。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采购人鹏城实验室签订了《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合同》,联合体签约合同含税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2,817,500,000 元(大
写:人民币贰拾捌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最终总金额以深圳市发改委和财政局批复为准)。本次签署合同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手方介绍

  名称:鹏城实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C762102

  法定代表人:高文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万科云城一期 8 栋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网络与通信、信息处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

  鹏城实验室简介: 鹏城实验室是我国网络通信领域新型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该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主要研究方向是网络通信、网络空间和网络智能。主要使命任务是聚焦服务国家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战略,服务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是以 AI 峰值性 1000P、IO500 和 AI Benchmark
测试国际先进为目标的大型信息类重大科技设施,具有性能、扩展性、能效比以及开放软件生态、使用和运行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是深圳市政府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大力推进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

  鹏城实验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鹏城实验室未发生类似业务。

  鹏城实验室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为财政资金,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


  买方: 鹏城实验室

  卖方一: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二: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合同由鹏城实验室(以下简称“买方”) 和由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一”)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二”)组成的联合体(卖方一和卖方二合称“卖方”)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设备、软件和服务,即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产品采购而招标的“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并接受了卖方以不高于含税总金额(最终总金额以深圳市发改委和财政局批复为准)人民币 2,817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提供上述产品的投标,此产品合同价涵盖货到鹏城实验室的相关环节及卖方提供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后续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1、应提供的服务:

  1.1 合同价涵盖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包括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

  1.2 卖方应提供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3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导致除外),卖方保证电话响应时间为 1 小时内,从接到报障时起 24 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在接到报障时起 48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卖方保证所有需要更换的部件均由原厂备件替换。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并更换除消耗品以外的零部件,维修人员的路费、食宿等费用由卖方自理。

  2、项目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工。

  3、价格:

  含税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2,8175,00,000 元(最终总金额以深圳市发改委和财政局批复为准),包含设备到达买方现场的相关环节(包括提供全部相关后续
服务)费用,设备在安装、调试、验收后买方即可进行正常使用全部功能,无需另行购置其它配件或付费。

  4、付款:

  付款前提:待财政资金批复下达后开始支付。

  付款方式:转账

  付款方法和条件为: 根据卖方一和卖方二签订的供货份额补充协议和各自提供产品分别支付。

  付款分设备和软件两个部分。根据卖方一和卖方二签订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分别支付给卖方一和卖方二签订预付款及相应阶段款项。

  5、合同修改: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6、履约延误:

  6.1 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书面认可。

  6.3 除了合同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中履约延误条款第二项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关于误期赔偿费的条款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6.4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买方付款期限。如卖方未书面同意延长买方的付款期限,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误一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应付未付款项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


  7、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关于不可抗力条款和履约延误条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自交货期起计算,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逾期交货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如误期天数达到 90 天,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解除条款的规定解除合同。
  8、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向鹏城实验室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等)。

  9、本合同以买方及卖方签字并盖章后正式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开拓“新基建”领域业务的发展方向,合同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积累“新基建”工程建设经验,提升公司在“新基建”项目建设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公司今年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快速响应买方需求,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事项的交付工作。

  联合体已与买方签署本项目合同,但组成联合体双方尚未就具体份额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最终占有份额尚未确定。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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