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09-3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本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142,833,990股,
占股份总数的57.13%,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俊林
先生主持了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一、关于特发集团向公司转让特发信息工业大厦4、5、6三层厂房,以转让款补偿
公司深圳龙华工业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5,866,344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
公司和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回避,不参与投票。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
通过。
议案二、预计投资9781.46万元(概算),进行特发信息东莞科技园一期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833,99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
数的100%,议案通过。
议案三、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42,833,99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
的100%,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