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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华侨城A: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4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一 、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 、 会议召开 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15:00,会

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振高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 会议的出 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1 人,代表股份:4,634,975,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7.66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36人,代表股份 3,859,736,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8.02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15 人,代表股份 775,239,3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645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 、 提案审议 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 一 )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597,788,00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977%;反对 35,425,83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643%;弃权 1,762,0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736,440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2.2851%;反对 35,425,83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8755%;弃权 1,762,0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39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二 )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597,144,24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838%;反对 35,441,55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647%;弃权 2,390,1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092,674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1.9784%;反对 35,441,55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8830%;弃权 2,390,1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1386%。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三 )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597,957,34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013%;反对 35,368,45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631%;弃权 1,650,1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905,774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2.3658%;反对 35,368,45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8482%;弃权 1,650,1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86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四 )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97,017,40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810%;反对 35,562,43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673%;弃权 2,396,0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965,840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1.9180%;反对 35,562,43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9406%;弃权 2,396,0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141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五 )关于预 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742,684,89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5.3027%;反对 35,129,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4.5079%;弃权 1,476,1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1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18,774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2.5625%;反对 35,129,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7343%;弃权 1,476,1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03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4-2025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
资 授 信额度的 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50,438,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8.1761%;反对 82,425,48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7783%;弃权 2,111,8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387,037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59.7296%;反对 82,425,48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9.2644%;弃权 2,111,8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6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24-2025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
请 借 款额度的 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744,315,56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5.5120%;反对 33,765,38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4.3328%;弃权 1,209,5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15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949,440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3.3393%;反对 33,765,38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0846%;弃权 1,209,5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576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2025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
司 提 供担保额 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91,714,77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0666%;反对 41,151,51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878%;弃权 2,109,6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63,210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79.3920%;反对 41,151,51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9.6030%;弃权 2,109,6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04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4-2025 年度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89,997,97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0296%;反对 37,069,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998%;弃权 7,908,6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17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946,410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78.5742%;反对 37,069,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7.6584%;弃权 7,908,6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3.767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48,419,35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8.1325%;反对 85,238,08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8390%;弃权 1,318,4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367,787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58.7677%;反对 85,238,08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40.6042%;弃权 1,318,4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6281%。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十 一)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90,059,61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0309%;反对 42,684,47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9209%;弃权 2,231,8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008,051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78.6036%;反对 42,684,47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20.3333%;弃权 2,231,80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631%。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十 二)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598,500,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130%;反对 35,159,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586%;弃权 1,315,3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49,274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82.6247%;反对 35,159,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6.7487%;弃权 1,315,35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6266%。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 十 三)关于 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案
    1、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张振高同意 4,019,115,754 股,占有效表决股
数的 86.712765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430,31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5201225%;

    13.02 候选人刘凤喜同意 4,016,882,188 股,占有效表决股
数的 86.66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196,746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880%;

    2、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振高、刘凤喜为公司 第 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

    ( 十 四)关于 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案
    1、表决情况:

    14.01 候选人李茂惠同意 4,028,132,327 股,占有效表决股
数的 86.90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446,885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472%;

    14.02 候选人沙振权同意 4,026,464,741 股,占有效表决股
数的 86.87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779,29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528%;

    14.03 候选人宋丁同意 4,026,7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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