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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华侨城A: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3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 2023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庄琳彬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警示函 1 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 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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