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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华侨城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2024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及授权管理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219.96 亿元。2023-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26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9%。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针对高负债率参股公司,公司将在具体的财务资助审批过程中认真评估其还款能力,从严审核,防范风险;原则上不再向资不抵债、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参股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二)授权管理概述:

  为支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
占权益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履行股东职责,保障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 2023-2024 年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在“关于公司 2023-2024 年度拟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额度”范围之外,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即人民币 137.72 亿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即人民币 68.86 亿元;

  5.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上述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2024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该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运营公司成立于2017 年 5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 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 9 号楼 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 0.10 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
营管理等。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2.73 亿元,负债总额 4.96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8 亿元,流动负债 2.73 亿元),资产负债率 181.60%,净资产为-2.23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2.30 亿元,净利润为-0.59 亿元。截止 2022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4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09年 5 月,注册地为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大安路 666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国旌,注册资本为 0.3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租赁;酒店管理。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12.14 亿
元,负债总额 16.5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元,流动负债 16.51
亿元),资产负债率 136%,净资产为-4.37 亿元。2022 年实现营
业收入 26.76 万元,净利润为-0.58 亿元。截止 2022 年底,华
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6.34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为姚亚辉,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4.94 亿元,负债总额 5.90 亿元(其中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 5.90亿元),资产负债率 119.43%,净资产为-0.96 亿元。2022 年实
现营业收入 5.06 亿元,净利润-0.70 亿元。截止 2022 年底,华
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0.10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6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成都锦华悦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主营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等。该公
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48.51 亿元,负债总额 49.28 亿元(其中银
行贷款 14.00 亿元,流动负债 35.28 亿元),资产负债率 101.59%,
净资产为-0.77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0.10 亿元,净利润为-0.51 亿元。截止 2022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7.39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 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2.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五)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宁波华盈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

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注册地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渡口南路177巷216号二层-79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忠,注册资本为 0.0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等。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30.12亿元,负债总额 30.1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30.12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99%,净资产 15.16 万元;2022 年
实现营业收入 14.71 万元,净利润-12.30 万元。截止 2022 年底,
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5.04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5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太原侨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光华街 3 号焦煤厂办公楼 1
栋 106 室,法定代表人为马隽,注册资本为 0.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16.51亿元,负债总额 16.41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38%,净资产为 0.10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净利润为 0.00 亿元。
截止 2022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6.41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2023-2024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0.65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七)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会展置地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景路 83 号会展湾中
港广场 6 栋 A 座 1208,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121.44亿元,负债总额 120.4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77 亿元,
流动负债 105.26 亿元),资产负债率 99.20%,净资产为 1.03 亿
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净利润为 0.00 亿元。截
止 2022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9.21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3.50 亿元
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八)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重庆旭宇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33.3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为苏显金,注册资本为 5 千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不含评估);企业管理咨询从事建筑相关业

务等。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35.99 亿元,负债总额 33.95 亿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8 亿元,流动负债 32.27 亿元),资产
负债率 94.33%,净资产为 2.04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2
亿元,净利润为-0.05 亿元。截止 2022 年底,华侨城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3.88 亿元。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3-2024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提供 1.00 亿元额度财务资助,其他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九)2023-2024 年度被资助方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所有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成立于 2016年 10 月,法定代表人为彭以良,注册资本为 15.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 176.66 亿元,负债总额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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