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8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851,688,693 股,其中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 146,842,878 股,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 587,371,513 股,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 117,474,302 股,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本公司共募集华侨城集团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 5,799,999,999.33 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5,799,999,999.33 元,扣除证券承销与保荐费人民币 72,0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 5,727,999,999.33 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划转至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
资金账户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金额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44301560043149140000 2,242,824,099.33
公司深圳市分行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39290303002763175 1,700,000,000.00
深圳分行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4905506000 1,785,175,900.00
华侨城支行
合计 - - 5,727,999,999.33
另减除与发行有关的验资费及登记费人民币 815,168.87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27,184,830.46 元。2015 年 12 月 23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4040019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到账,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467,455,992.99 元,其中包括:(1)收购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收购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使用 985,175,900.00 元;(2)偿还华侨城集团借
款 800,000,000.00 元;(3)西北片区 2 号地投入 324,841,199.10
元; (4)西北片区 3 号地块投入 377,065,626.83 元;(5)西北片
区 4 号地块投入 266,795,078.85 元;(6)天鹅湖 4 号地投入
265,583,897.50元;(7)重庆华侨城1号地块投入1,216,881,511.71元;(8)重庆华侨城 2 号地块投入 231,112,779.00 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73,136,402.72 元,其中包括:(1)西北片区 3 号地块投入
8,881,994.45 元;(2)西北片区 4 号地块投入 14,216,084.46 元;
(3)天鹅湖 4 号地投入 290,886,904.12 元; (4)重庆华侨城 2 号
地块投入 159,151,419.69 元。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940,592,395.71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6,592,434.75 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为 44,236,215.93 元,主要系尚未扣除的验资费及登记费815,168.87 元,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43,421,047.0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设立了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存放重庆华侨城一号地块项目人民币 2,242,824,099.33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西北片区 2 号地项目和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存放收购武汉华侨城 15.15%股权、上海华侨城 9.87%股权、收购酒店管理公司 38.78%股权、归还华侨城集团股东借款项目人民币 1,785,175,900.00 元。
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2 月,本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地产”)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华侨城地产在农行华侨城支行开立存放和使用西北片区 2、3 号地块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2016 年 2 月,本公司、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侨城”)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北部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重庆华侨城在重庆北部新区支行开立存放和使用重庆 1 号地块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原有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将西北片区2号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32,500.00万元,西北片区 3 号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60,000.00 万元,重庆华侨城 1 号地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 128,982.41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其余合计 180,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入新的项
目。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华侨城房地产、重庆华侨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农行华侨城支行、工行北部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 830,828,650.68 元,具体
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1560043149140000 8,490,987.79
司深圳市分行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0039290303002763175 684,733,542.51
圳分行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11014905506000 29,277.61
侨城支行
合计 693,253,807.91
注: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包含尚未扣除的验资费及登记费
人民币 815,168.87 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侨城地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002900040028077 121,795,898.93
深圳华侨城支行
合计 121,795,898.9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华侨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
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0032019100197260 15,778,943.84
重庆北部新区支行
合计 15,778,943.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