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45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 29 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卫炳章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3,819,0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81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3,403,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465%;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6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415,5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4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4,493,1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98%;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452,051,329 99.6105% 1,244,652 0.2743% 523,100 0.1153%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其中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42,725,434 96.0269% 1,244,652 2.7974% 523,100 1.1757%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所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股数(股) 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452,587,579 99.7286% 700,001 0.1542% 531,501 0.1171%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其中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股数(股) 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43,261,684 97.2322% 700,001 1.5733% 531,501 1.1946%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所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有股东所持有 所有股东所 所有股东所
股数(股) 表决权股份总 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 股数(股) 持有表决权
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75,079,882 60.6144% 178,139,698 39.2535% 599,501 0.1321%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小投资者所持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其中 股数(股) 有表决权股份 股数(股) 所持有表决 股数(股) 所持有表决
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 8,546,833 19.2093% 35,346,852 79.4433% 599,501 1.3474%
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王霖、杨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