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3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12 日,深圳证监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其主要内容及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主要内容
“近日我局监管关注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就你公司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纠纷案作出裁决,该事项将对你公司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你公司应结合仲裁裁决结果,对该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起因、经过,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界定,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履行情况等,审慎研判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及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在收到本监管意见函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对上述情况开展自查,并将经董
事会审议的自查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
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了以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证券部、审计部和风控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司专项自查领导小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仲裁裁决结果,有序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公司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根据证监局监管意见函要求,从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三会”管理、信
息披露履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并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将经
董事会审议的自查报告报送深圳证监局。
公司将积极应对、集中精力止损挽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避免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给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利用各种培训手段,加强董监高的自主学习和培训教育,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持续动态学习和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后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董监高人员的合规意识、守法意识。下一步,公司将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强调过程管理和制度流程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以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