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2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217,638,368 元(指人民币,以下同);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以保障公司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经营。若法院对案件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强制执行相关资产,则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仲裁案件后续处理进度,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所涉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8 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22)粤 03 执 2549 号。
公司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涉及的仲裁案件现已全
部审理完结,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9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202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0-51)、《关于仲裁进展及财产保全的公告》(2020-53)、《关于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2022-02)、《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2022-16)。
二、仲裁案件执行文书主要内容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2022)京仲裁字第 1302 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立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 217,638,368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2022)京仲裁字第 1302 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
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三)《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你(单位)如未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全部义务,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仲裁案件相关各方初步接洽、会商,各方正在积极沟通协商处理仲裁案件方案。
四、本次执行裁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以保障公司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经营。若法院对案件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强制执行相关资产,则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仲裁案件后续处理进度,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