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3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控赛格 股票代码 00006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勤 杨新年
办公地址 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 6 号 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 6 号
电话 0755-28339057 0755-28339057
电子信箱 qin.ding@huakongseg.com.cn xinnian.yang@huakongse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2,491,812.67 83,612,799.97 11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922,104. 08 -50,311,569.80 1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7,343,915. 37 -52,347,919.20 9.56%
损益的净利润(元)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7,303.01 9,845,692.67 -102.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46 -0.0500 1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46 -0.0500 1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1% -9.99% -3.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631,166,858.76 3,713,822,584.91 -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7,709,653.41 362,632,223.29 -12.3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61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情况
数量 股份状 数量
态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48% 266,533,04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8% 154,822,846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9% 34,077,600
陈进平 境内自然人 0.77% 7,764,100
任建铭 境内自然人 0.53% 5,300,000
严华开 境内自然人 0.40% 4,050,700
陈小毛 境内自然人 0.33% 3,300,000
高玫 境内自然人 0.31% 3,134,569
姚淼 境内自然人 0.31% 3,111,900
周奇 境外自然人 0.30% 3,005,300
(1)赛格集团与赛格股份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赛格集团持有赛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格股份 56.7%的股份;
说明 (2)其他流通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股东陈进平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27,000 股,持股比例为 0. 042%。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2)股东陈小毛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328%。
(3)股东姚淼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255,300 股,持股比例为 0.224%。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仲委邮寄的(2020)京仲裁字第 2257 号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同方投资
因与公司委托理财协议纠纷一案,请求北仲委裁决公司还同方投资本金、收益、罚息、仲裁费用、保全费及律师费等共计 584,350,880.7元。本案由北仲委受理,目前已开庭审理,但尚未裁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41)。公司将
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该案件,公司也将继续与代理律师讨论应对方案。我们将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避免本案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