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2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础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647 人,其中 82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99,035.3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73,240.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3,425.81 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2019 年共承担 319 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97 亿元,主
要审计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谢家伟,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5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秦晓锋,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费用共计 1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诚信。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考察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以及诚信情况等,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查阅和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认为: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费用水平,确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