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
06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公开挂牌 出售下属参股公司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做强做精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海盾”)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银河”)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首次挂牌价不低于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值人
民币 63,632.00 万元。若顺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湘计海盾将不再持有长城银河股权。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
转让湘计海盾持有的长城银河 40%股权的议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股权转让将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以首次挂牌价测算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受让方和交易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计海盾持有的长城银河 40%的股权。
(一)长城银河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6 日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 15 栋
5.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龚国辉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385053729
8.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封装;电子产品、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计算机的制造;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子产品服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劳务外包服务;软件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9.股权结构
股权持有者 投资额(万 股权比例
元) (%)
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40.00
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 1,500.00 30.00
长沙中电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长城银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03838 号)和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61282
号)。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长城银河经审计净资产为 38,349.05 万元,经
评估净资产值为 159,080.00 万元。
1.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4 月(经审
计)
资产总额 59,967.13 60,379.36
负债总额 25,361.61 22,030.31
净资产 34,605.51 38,349.05
营业收入 32,225.13 10,326.46
净利润 12,600.71 3,74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62 -918.91
2.评估状况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长城银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长城银河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
为 60,379.36 万元,负债为 22,030.31 万元,净资产为 38,349.05 万元。
(1)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长城银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9,080.00 万元,增值
120,730.95 万元,增值率 314.82%。
(2)市场法评估结果
采用市场法评估的长城银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9,030.00 万元,增值
120,680.95 万元,增值率 314.69%。
(3)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59,080.00 万元,市场法的评估值 159,030.00 万元,两
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 50.00 万元,差异率 0.03%。
长城银河近几年及可预计的未来年度均能盈利,从收益途径能反映出企业的价值,并且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其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科学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即评估结论充分涵盖了长城银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参考公司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但是仍然存在评估人员未能掌握参考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而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离散程度较大的风险,综合上述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长城银河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59,080.00 万元。
(三)其他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计海盾合法持有长城银河股权,并且有权转让;本次
公开挂牌转让的长城银河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形。
2.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湘计海盾不存在为长城银河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长城银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交易安排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根据北京中同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长
城银河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59,080.00 万元,湘计海盾持有的 40%股权对应价值为 63,632.00 万元,拟以备案后的评估值作为底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交易价格以最终摘牌价格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公司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有利于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顺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湘计海盾将不再持有长城银河股权。
五、其他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按照既定计划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长城银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