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
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878,454,615.00 股。公司本次实际增发普通股285,603,15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7,019,987.96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831,188.70 元(不含增值税),及律师费、会计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697,893.9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5,490,905.29 元(大写:叁拾玖亿柒仟伍佰肆拾玖万零玖佰零伍元贰角玖分)。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 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
下属子公司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盾光纤”)、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简称“圣非凡”)、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放余额
国产高性能计算机及服务器核心
中国建设银行 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项目、信息
1 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2309998888 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12,573,142.46
深圳科苑支行 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下辖网点。
下属子公司海盾光纤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放余额
1 国家开发银行 43100100000000000020 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海洋 11,198,018.64
湖南省分行 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下属子公司圣非凡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放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 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三位
1 股份有限公司 11050170360009888888 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实 27,765,934.20
北京长安支行 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5,490,905.29 元,公司实际到账资金金额 3,978,188,799.26 元,差额为律师费、会计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697,893.97 元(不含增值税)。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5,089,817.69 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资金 750,213,406.40 元,补充流动资金 675,490,905.29 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5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0 元,支付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手续费 1,162.80 元,将募集资金 45,000,000.00 元分别转入下属子公司海盾光纤募集资金专户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15,000,000.00 元及下属子公司圣非凡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30,000,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12,573,142.46 元。
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海盾光纤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3,801,905.32 元,
支付银行手续费 76.04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海盾光纤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198,018.64 元。
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圣非凡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2,234,000.00 元,
支付银行手续费 65.80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海盾光纤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765,934.20 元。
本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750,213,406.4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80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30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尚未归还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