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0.204元,母公司净利润 329,825,980.34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1,639,193.46 元,扣除年内实施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54,129,407.52 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 1,664,353,168.25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之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2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 3,225,799,0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7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2,257,716.91 元,占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7,624,297.17 元的 25.48%。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号公告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