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长城 JLC3
2、期权代码:037197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02
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489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26,340,000
份
6、本次股票期权预留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完
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拟用于激励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3,176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 292,818.21 万股的 4.50%。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预计不超
过 835 人,首次授予不超过 10,542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80%,
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3.60%;预留 2,634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20%,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90%。
4、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 获授额度占总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股本的百分比
1 徐建堂 董事兼总裁 50 0.38% 0.02%
2 郭涵冰 董事 40 0.30% 0.01%
3 于吉永 高级副总裁 75 0.57% 0.03%
4 李璇 高级副总裁 50 0.38% 0.02%
5 牛明 高级副总裁 50 0.38% 0.02%
6 谭敬军 高级副总裁 50 0.38% 0.02%
7 严忠 高级副总裁、 100 0.76% 0.03%
总法律顾问
8 王习发 董事会秘书 30 0.23% 0.01%
其他核心员工(809 人) 10,074.00 76.59% 3.43%
首次授予合计 10,519.00 79.97% 3.58%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总 获授额度占总股
(万份) 量的百分比 本的百分比
1 宋金娣 财务总监(总 50.00 0.38% 0.02%
会计师)
其他核心员工(488 人) 2584.00 19.65% 0.88%
预留授予合计 2634.00 20.03% 0.90%
5、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 5 年。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计划等待期为 24 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日起满 24 个月后,按照下述安排进行行权:
(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完成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业绩/绩效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2021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3.5%,且不低于2021年
首次授予的 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股票期权第 (2)以2019年为基础,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2021 一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1年营收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不低于3.2%。
(1)2022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4.00%,且不低于2022
首次授予的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股票期权第 (2)以2019年为基础,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2022 二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营收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不低于3.2%。
(1)2023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4.50%,且不低于2023
首次授予的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股票期权第 (2)以2019年为基础,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且不低于2023 三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3年营收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不低于3.2%。
注:(1)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净资产;(2)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来自于现金流量表附表列示数据,利润总额来源于利润表列示数据,财务利息净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收入;(3)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4)营业收入不包括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5)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6)净利润指报表净利润。
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行权比例还应与当年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完
成情况挂钩,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为 5%,
若对应考核年度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实际完成率低于 80%(即实际完成值/目标值,下同),则当年公司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对应考核年度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 80%,则按照实际完成比例线性行权,但最高为 100%。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2022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4.00%,且不低于2022
预留授予的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股票期权第 (2)以2019年为基础,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2022 一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营收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不低于3.2%。
(1)2023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14.50%,且不低于2023
预留授予的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股票期权第 (2)以2019年为基础,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且不低于2023 二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3年营收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不低于3.2%。
注:(1)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平均净资产;(2)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利息净支出,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来自于现金流量表附表列示数据,利润总额来源于利润表列示数据,财务利息净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支出-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的利息收入;(3)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之和的算术平均;(4)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