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9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9 日以传真/专人
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宋黎定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选举邱洪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宋黎定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宋黎定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4号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与中电蓝海签署《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21-095 号《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重大战略部署要求,中国电子经考察并选定中电长城大厦南塔 29-39 层作为办公场地;公司结合中电长城大厦自持的需要,拟对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部分楼层进行内部建设和装修。
鉴于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蓝海”)在基建项目建设工作的管理能力与经验,公司拟委托关联方中电蓝海全面负责本次中电长城大厦南塔内部工程建设和装修的管理工作,并与中电蓝海签署《中电长城大厦南塔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南塔 27 至 39 层室内精装修(含智能化)、2 层食堂建设、以及其他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和设施的工作,工程款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同时公司将按照每月人民币 20 万元向中电蓝海合计支付代建服务费人民币 100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