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实施换股合
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于 2014 年 12 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根据 2014 年 6 月 25 日长城信息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 号”文件核准,长城信息获准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9.34 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5,171
万股。长城信息当年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847,1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 2,04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960.00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为 2014 年 12 月 22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28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3,175.11万元,募集资金合计 101,135.11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1,134.07 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3,760.54万元,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373.53万元(含利息净收入3,132.8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4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1.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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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中国长城、长城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长城信息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账户 18030901040020128(已注销)、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账户81030309000029857(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账户 43001539061052504545(已注销)、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账户 20000024387100002600786(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长
沙 县 支 行 账 户 18030901040020219 ( 已 注 销 ) 及 北 京 银 行 长 沙 高 桥 支 行 账 户
20000025741100003216718(已注销)作为专项账户;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中国长城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账户81010309000130767(已注销)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账户 43050177433600000127(已注销)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专项账户;因原募投项目“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开展进度缓慢,中国长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 15,400 万元用于“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同意中原电子开立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金融港支行账户 42050110083500000458 作为专项账户;为规范原长城信息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及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的归集,中国长城董事会批准开设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账户 43050177433600000197 作为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相关规定予以执行;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董事会制定的计划进度实施,负责实施项目的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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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城信息、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长城信息与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湘计海盾”)、西部证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被聘为中国长城独立财务顾问,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接对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的监管,且涉及信息安全的“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的金融电子项目及“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的医疗电子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股份”,原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医疗”)实施。为持续规范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长城及全资子公司与海通证券、相关银行签订更新原长城信息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即中国长城及全资子公司湘计海盾、长城信息股份、长城医疗分别与海通证券、相关银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海通证券、相关银行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中原
电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原电子与海通证券、相关银行就新增中国长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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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 余额(万元)
(实施主体) 方式
1 中国长城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大华支行 43050177433600000197 活期 1.03
2 中原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金融港支行 42050110083500000458 活期 0.01
合计 1.0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73.52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6 月 12 日,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长城信息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 7,292.81
万元置换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292.81 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2 月 24 日,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 4,5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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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 5,5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建设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公司依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结余募集资金 0 万元;“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