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13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1,188,482,503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有限”)(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有限,其直接持股比例为 41.51%,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0.67%,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完成合规性确认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关于划转中国长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中国电子集团决定将所持公司1,188,482,503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有限。
本次无偿划转前,股权关系如图所示: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34号公告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
团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子集团 90%股权,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10%股权。2019 年 1 月 3 日,中国电子集团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股权关系如图所示: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
团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子集团 90%股权,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10%股权。2019 年 1 月 3 日,中国电子集团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34号公告
二、中电有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
法定代表人 孙劼
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Q1XB2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长期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
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
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
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
经营范围 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
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
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
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院甲 1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电话 010-83026696
邮政编码 100190
股东情况 中国电子集团(10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国电子集团变更为中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无偿划转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完成合规性确认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34号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