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公司良好的基本面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股
数量(股) 日期 数量(股) 均价(元/股) 数量(股)
陈小军 董事兼总裁 0 2018年2月12日 60,000 6.19 60,000
徐刚 高级副总裁 0 2018年2月12日 60,000 6.23 60,000
周庚申 高级副总裁 31,680 2018年2月12日 66,000 6.13 97,680
戴湘桃 高级副总裁 0 2018年2月12日 60,000 6.20 60,000
周在龙 高级副总裁 0 2018年2月12日 60,000 6.19 60,000
段军 高级副总裁 0 2018年2月12日 20,000 6.22 20,000
刘文彬 财务总监 0 2018年2月12日 60,000 6.17 60,000
郭镇 董事会秘书 0 2018年2月12日 28,000 6.13 28,000
5、增持资金: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本次增持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为,未来存在进一步增持的可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第1页共2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8号公告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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