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7-11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7年11月1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过程中,公司积极向国务院国资委进行了相关汇报。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