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7-10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股票代码:600958)部分股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前
述事项,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东方证券2017年10月股票交易均价初步测算,公司出售所持东方
证券股票可实现的投资收益(按顶格测算),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于2015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62.15亿股。
公司(原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证券14,300万股流通股,
持股比例2.30%,最初投资成本26,400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账面价
值229,658万元。公司所持东方证券股票权属清晰,除其中2,000万股质押于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办理借款外,其余12,300万股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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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4号公告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所持部分东方证券股票,是为了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率。如能按计划出售东方证券股票,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但由于二级市场中股价波动性大,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出售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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