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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66 证券简称: 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2010-03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签署《供
货协议》,就日后从冠捷科技采购液晶显示器以及其他有关产品达成了一致意向。就
本公司而言,该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公司)将向冠捷科技(含其下属公司)采购液晶显示
器以及双方此后可能达成协议的其他类似产品。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双方预计该
等交易金额2010 年不超过56,000 千美元,2011 年不超过170,000 千美元,2012
年不超过247,000 千美元。
产品的具体价格和规格将在每次订单中作实,总体来说双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
款,并参考交易当时市场价格,按公平基准磋商后确定。
2、该协议有效期限为签署之日起至2012 年12 月31 日。在符合上市规则规定
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书面方式延长三年。
3、该协议尚需经冠捷科技及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对方介绍
冠捷科技于1998 年在英属百慕大群岛注册成立,在香港及新加坡发行上市,法
定代表人为宣建生,注册资本4000 万美元,主要从事包括CRT 显示器、液晶显示器
以及液晶电视在内产品的代工和自有品牌AOC 显示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为本公
司的子公司。
三、协议的定价原则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并参考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后确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032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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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协议有利于满足双方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