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19-053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奥信控股(香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香港”)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刚果(金)卡
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根据上述两项合同,奥信香港将为公司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和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提供铅锭、锡锭、铜导电梁的供货,并负责上述材料的包装、运输、南非出口报关、协助买方进口清关等工作,直至交货至公司在刚果金指定交货地点。两项合同金额分别为 2,552,158.62 美元和 4,608,771.43 美元。
2.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9 名董事成员中,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一彤、张晓明、余道春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3.奥信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方晓,注册资
本 10000 港币,奥信香港是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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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海外投资平台,主要从事民爆产品贸易、矿山配套爆破服务、海外民爆等
业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奥信香港总资产 98,073,976.2 美元,净资产
12,537,699.89 美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6,446,010.46 美元,净利润 12,205,689.73
美元。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奥信香港总资产 124,420,253.71 美元,净资产
29,341,297.69 美元,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 6,859,653.90 美元,净利润 116,176.87
美元。
2.关联方关系
奥信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奥信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和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提供铅锭、锡锭、铜导电梁的供货,并负责上述材料的包装、运输、南非出口报关、协助买方进口清关等工作,直至交货至公司在刚果金指定交货地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相关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采取协商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北京奥信按照公司指令采购阳极板所需原材料,并负责材料的包装、运输、南非出口报关、协助买方进口清关工作,在原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收取服务费,以此作为合同最终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
《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金额为2,552,158.62 美元。
《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金额为 4,608,771.43
美元。
最终支付以双方盖章确认的价格确认单为准。
2.付款方式和比例
所有付款以电汇方式支付;双方价格确认后 15 日内公司向奥信香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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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合同价款。
3.合同工作范围
奥信香港按照公司指令采购阳极板所需原材料,即铅锭、锡锭、铜导电梁,并负责上述材料的包装、运输、南非出口报关、协助买方进口清关等工作,直至交货至公司在刚果金指定交货地点。
4.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项下货物交货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4 个月内。
5.合同的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经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双方承诺
奥信香港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质量标准履行合同。
公司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奥信香港支付合同价款。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协议签署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形成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现就公司与奥信香港签订《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奥信香港签署《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为公司与奥信香港签署《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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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1、《刚果(金)卡莫亚二期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及《刚果(金)庞比铜钴矿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协议书
2、独立董事意见
3、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