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 码(A/H) :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 号:20236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 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已办理完成行权相关手续,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的期权代码:037099;期权简称:中兴JLC3;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4.47元/股,即激励对象需以自筹资金的方式按照人民币34.47元/股的价格购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3、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可行权激励对象为5,729人,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9,454,276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03%。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行权价格:人民币34.47元/股。行权款由激励对象于行权当天以自筹资金支付,本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而提供任何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5、行权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5日间的可行权日。
6、行权模式: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时间可通过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7、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已设立专户用于对行权所得资金的管理。因期权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8、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及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行为。
9、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至4,832,705,828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内,公司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根据行权的实际情况,确认收到的货币资金,同时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
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9,454,276股,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1,655,234,618元。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监管规定披露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