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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中兴通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2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
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二○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二○二○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同意将二○二○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二○二○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包含2020年度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6.43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二○二○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五、49 及附注五、50。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二〇二一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投资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公司衍生品投资具备可行性;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进行折合 30 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 30 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结束或股东大会修改或撤销本次授权时二者较早日期止有效。额度具体如下:

  (1)外汇衍生品投资额度折合 27 亿美元,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保值标的包括外汇敞口、未来收入、未来收支预测等。

  (2)利率掉期额度折合 3 亿美元,利率掉期的保值标的为浮动利率外币借款等。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申请二○二一年度衍生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二〇二一年度为海外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本公司为 MTN 集团项目涉及的 11 家海外附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
体如下:

    (1)同意本公司为 MTN 集团项目涉及的 11 家海外附属公司在《框架合同》
及其分支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美元,担保期限自本公司向 MTN 集团开具担保证明之日起至《框架合同》终止之日止,最晚不超过《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

    (2)同意本公司为 MTN 集团项目涉及的 11 家海外附属公司在《框架合同》
及其分支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向银行申请开具金额不超过 1,600 万美元的保函,有效期自银行保函开具之日起至《框架合同》及其分支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2、同意本公司 2021 年度为 11 家海外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不包括上
述 MTN 集团项目涉及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同意本公司 2021 年度为 11 家海外附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4 亿美元的
履约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等方式)额度(不包括 MTN 集团项目涉及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

    (2)同意在上述额度内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一年度为海外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二〇二一年度拟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代表办理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修订、调整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时机、金额、期数等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一切事项),审核、修订、签署、递交、执行及决定发布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等;(2)确定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等;(3)办理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登记、发行存续、挂牌流通、兑付兑息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4)若相关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6)办理与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一年度拟申请统一注册发行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二○二一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1,350 亿元人民币、44.80 亿美元及 1.80 亿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批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各授信金融机构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批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注:综合授信额度是授信金融机构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应履行公司内部和授信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同时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授信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授信金融机构批复金额为准。

    前述除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外的每项决议自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至(1)公司与该授信金融机构的下一笔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得
到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复,或(2)2022 年 3 月 31 日二者较早之日止有效。除非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要求或者有业务需求,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在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在不超过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授信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调整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授信期限,同时授权董事会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说明:公司本次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外单个授信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自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中期业绩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并终止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原证券事务代表徐宇龙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同意聘任钱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对钱钰女士的聘任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二○二○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二○二○年度总裁绩效考核情况与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
    董事徐子阳先生因担任公司总裁,在本次会议对该事项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二○二○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与年度绩效奖金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年度奖金额度的议案》。

    董事长李自学先生在本次会议对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董事顾军营先生因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在本次会议对该事项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二○二○年度薪酬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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