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0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2 亿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1,098,968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0.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12,999,823.2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59,418,724.3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到账,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438556_H02 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严格遵循《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
次会议以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金额
1 面向5G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 428.78 91.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9.00 39.00
合计 467.78 13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438556_H01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
金对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49.7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1 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 91.00 49.72
合 计 91.00 49.72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2 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以自筹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1 面向 5G 网络演进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项目 49.72 49.72
合 计 49.72 49.72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438556_H01 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兴通讯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兴通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兴通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38556_H01 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