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〇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自学 徐子阳 李步青
顾军营 诸为民 方榕
蔡曼莉 Yuming Bao 吴君栋
鲍毓明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3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381,098,96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30.2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1,512,999,823.28 元
募集资金净额:11,459,418,724.3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381,098,968 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 占发行后总 限售期
(股) 股本比例 (月)
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6,729,559 1.66% 12
2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3,032,108 0.93% 12
3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3,032,108 0.93% 12
4 南京市新创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032,108 0.93% 12
5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3,032,108 0.93% 12
合伙)
6 深圳市汇通融信投资有限公司 43,032,108 0.93% 12
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519,695 0.66% 12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71,135 0.50% 12
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38,993 0.40% 12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279,046 0.37% 12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
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中兴通讯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行、本次增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新、控股股东 指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市新创
发行对象、认购人 指 兴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投控共赢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通融信投资
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
告书、上市公告书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2
特别提示 ......3
释 义......5
目 录......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6第五节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37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8
第七节 备查文件......4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TE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发行前注册资本: 4,228,030,026 元
法定代表人: 李自学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9873X7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
公司 A 股简称: 中兴通讯
公司 A 股代码: 000063
公司 H 股简称: 中兴通讯
公司 H 股代码: 00763
董事会秘书: 丁建中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南路 55 号
邮政编码: 518057
电话号码: +86 755 26770282
传真号码: +86 755 26770286
电子信箱: IR@zte.com.cn
网址: http://www.zte.com.cn
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研制、
生产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
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控制、计算机
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
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
经营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线通信
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通
信电源及配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
维护;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
备、冷通道、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
服务、工程安装、维护;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包境外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
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
(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得
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月31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8年3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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