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2—01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董事会会议采取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2年 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 人,实到 9 人(其中,张恒春、李曙成、周生明、姚家勇、邓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5,766,847,589.18 元,总负债 8,969,959,363.4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161,060,732.57 元,公司 2021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 1,042,688,962.25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83,433,133.98 元。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883,433,133.98 元,母公司净利润 71,573,957.
49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157,395.7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99,
822,365.02 元,扣除 2020 年度分红 209,181,864.4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255,057,062.36 元。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末
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313,772,796.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经董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因涉及关联事项,共有5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4名关联董事胡新安、张恒春、李曙成、张泽宏因在关联方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 年 3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支付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向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薪酬:
1、综合考虑价值创造和贡献程度、公司战略发展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同意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发放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机制,其中基本年
薪为 180 万元-240 万元,由公司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应不超过基本年薪的 1 倍,
具体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每年度结束后在该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及考核等情况确定,具体金额确定后方予发放绩效年薪。
2、对其他非独立董事,如果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岗位,则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果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岗位,则同意按照其担任的行政职务岗位标准给付薪酬,不再单独支付董事薪酬。
3、如果前述薪酬支付标准发生变化,应另行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非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由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十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四、五、六、八、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第一、三、四、九、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